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协会文件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辽宁省“辽厦杯”暨第十届 “广厦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1-05-08

各会员单位:

“广厦奖”是由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的全国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作为“广厦奖”辽宁省地区唯一评审推荐单位,为进一步做好 “广厦奖”辽宁省地区评审推荐工作,将开展辽宁省“辽厦杯”评审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辽宁省“辽厦杯”评审表彰活动将由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依据国家“广厦奖”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旨在评选出一批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好,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项目,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我省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获得“辽厦杯”的项目,将由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推荐参加国家“广厦奖”评选。

二、申报

1、评选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为配合“广厦奖”评选工作,“辽厦杯”的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与“广厦奖”基本一致,但是考虑到我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以下第(2)、(5)项只作为“辽厦杯”评选参考条件,不作为必要条件。

  (1)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住宅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鼓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3)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2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

  (4)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

  (5)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东部地区原则上为100%,中、西部地区原则上为60%以上。

  (6)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达到60%。

  (7)分期申报的项目须公建配套完整,同一个项目不能分期重复申报。

  (8)严格控制超高层住宅项目申报。

    3.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项目(包括候选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向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直接申报。

2)“辽厦杯”、“广厦奖”评选活动原则上在会员单位范围内进行,如申报单位不是会员单位,应加入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3)“广厦奖”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评选项目、候选项目申报表及提交资料要求等相关资料可在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lnfdcxh.org/

   二、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向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提交正式申报表后,

由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辽宁省广厦奖评审办公室和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初审,实地评审,终审,并经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公示后,确定获奖项目。

  2、通过“辽厦杯”审核的项目,将由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推荐参评国家“广厦奖”。

   三、时间安排

   1、请各申报企业在2021630日(周三)前,将申报表正式报送至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2、辽宁省广厦奖评审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安排,在7月16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并在7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广厦奖”评选办公室。

  3、国家“广厦奖”评选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安排,具体确定现场实地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表彰

   1、所有通过了辽宁省广厦奖评审办公室根据“广厦奖”评选标准进行的初审的申报项目,将获得由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颁发的“辽厦杯”,在理事会上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国家“广厦奖”评审。

   2、国家“广厦奖”每年评审一次,评审通过的项目,发布表彰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五、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申报单位与省房地产行业协会进一步沟通。

   省房地产行业协会联系人: 天、张志国、曹晓菲

                 联系电话:024-26226685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1:关于开展辽宁省“辽厦杯”暨第十届 “广厦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项目(住宅类)申报表.doc

附件3: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项目(非住宅类)申报表.doc

附件4:.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项目(住宅类)提交资料要求.doc

附件5:.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项目(非住宅类)提交资料及要求.doc


版权所有: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邮箱:ln26226685@163.com
协会地址:沈阳市黄姑区崇山中路35号1-8-5 电话:024-26226685
备案号: 辽ICP备09021598号-1网站制作:恒昊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