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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上传时间:2018-05-02

根据《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专业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一)研究探讨我国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理论、政策,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宣贯,理论指导服务;

(二)深入开展行业调研,聚集行业热点问题,反映行业呼声,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行业管理提供参考意见、建议;

(三)推广行业发展先进发展经验和创新前沿技术、产品,推动会员单位间横向交流协作,推动上下游产业链有关单位间的纵向合作,帮助会员单位实现转型发展;

(四)收集、整理本行业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并通过会刊、网站等形式为会员单位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五)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我省房地产企业参与信用评级;适时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适时发布行业诚信公约;

(六)制定、发布本行业执(从)业标准、产品标准、服务标准;

(七)根据会员单位要求,适时开展会员单位间的行比行评,帮助企业进行行业定位;

(八)组织举办本行业各专业执(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业人才整体素质;

(九)根据会员单位需求,组织国内外学习和考察。开展经济、技术、学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授权、委托办理的其它事项;

(十一)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服务会员单位的其它有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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